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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幼稚園教育概覽

1.介绍

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以下簡稱為「幼稚園」)是向教育局註冊的,為三至六歲兒童提供服務。現時大部分的幼稚園只開辦半日制課程,計有高班、低班及幼兒班,亦有部分幼稚園同時開辦全日制課程。香港幼稚園所提供的教育,目的是培育兒童在德、智、體、群、美各方面的全面發展;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以及激發兒童學習興趣和培養積極的學習態度,為未來學習奠定基礎。

2. 現況

香港的幼稚園全屬私營機構,由志願團體或私人開辦,分非牟利幼稚園及私立獨立幼稚園兩類。幼稚園須根據教育條例註冊。教育局的督學經常視察各幼稚園,並在課程、教學方法和行政方面,向校長和教師提供意見。教育局與社會福利署編訂的《學前機構辦學手冊》,為有意辦學者提供開辦幼稚園所須遵守的法規及建議。幼稚園在規模上有頗大的差異,有些幼稚園只有兩、三間課室,有些卻有十多間。大部分的幼稚園都能配合兒童的生活經驗和興趣,營造具啟發性的學習環境,在課室內設置「圖書角」、「數學角」、「自然角」、「美勞角」、「音樂角」、「家庭角」等,輔以有關的教具,誘導兒童自發地學習。

六歲以下在本港幼稚園就讀的兒童,不論任何國籍,祇要符合申請資格,可透過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申請學費資助。

3. 課程

隨着世界幼稚園教育發展趨勢,和配合本世紀初香港的教育制度和課程改革的路向,課程發展議會修訂了《學前教育課程指引》,並於2007年在幼稚園全面推行。

《學前教育課程指引》申明幼稚園教育是終身學習和全人發展的基礎,重視以「兒童為中心」的核心價值。幼稚園應按照「兒童發展」和「兒童學習」的基本原則來訂定課程,必須兼顧幼兒的興趣、需要和能力,創設啟發他們多元智能的環境,透過生活經驗、感官的接觸、各種探索活動和趣味的遊戲,讓他們均衡地發展。

在此課程架構下訂有四項幼兒發展目標﹕「身體」、「認知和語言」、「情意和群性」及「美感」。這些目標可透過六個學習範疇來落實,它們是「體能與健康」、「語文」、「早期數學」、「科學與科技」、「個人與群體」和「藝術」。我們尤其重視發展幼兒的基本能力,强調知識概念的建立,培養他們正確價值觀和良好態度;所有的學習均涵蓋「知識」、「技能」和「態度」三個重要元素,以培育幼兒在德、智、體、群、美各方面的全面發展,為生活作好準備,為未來學習打好基礎。

4. 教師的資歷及規管

過往,幼稚園教師的最低入職資格是完成中五課程,並在香港中學會考考獲五科或以上E級的成績,其中包括中文及英文科。

自2003年9月起,所有新入職幼稚園教師均須具備合格幼稚園教師或同等學歷。幼稚園校長必須修畢訓練課程,並獲得「合格幼稚園教師」的資格或具備同等學歷。在2005/06學年完結前,所有在職校長必須具備幼稚園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由2004/05學年起,各幼稚園均須在規定的教學人員編制(以1比15的師生比例計算)內,須聘用100%合格幼稚園教師。為使教師有更多的時間照顧個別兒童,由2003/04學年開始幼稚園的師生比例須達至1:15或更低的水平。

政府自2007/08學年推行學前教育學券計劃(學券計劃),在教師資歷要求上,未來五年的政策目標包括:

所有在職教師將會在2011/12學年完結前已取得幼稚園教育證書;

由2009/10學年起,所有新任校長須持有幼兒教育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最少一年取得學歷後的相關工作經驗,並須在受聘前,或在特殊情況下於受聘的首年內,修畢校長證書課程;及

我們預期在2011/12學年完結前,所有在職校長和擬任校長將會修畢校長證書課程。我們亦會鼓勵所有在職校長取得幼兒教育學士學位。

政府會為所有在職幼稚園教師及校長提供資助,以協助他們提升專業水平。參加學券計劃的非牟利幼稚園須把教師發展津貼,用作支付提升校長及教師專業資歷所需的開支,包括發還認可幼兒教育文憑或幼兒教育學士學位課程/校長證書課程的學費、聘請代課教師以替代正修讀進修課程的老師,以及提供校本專業發展培訓計劃。

至於參加學券計劃的私立獨立幼稚園或沒有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其校長及教師如修讀認可的幼兒教育學位課程/校長證書課程或幼兒教育文憑,可於2011/12學年年底前申請發還最多百分之五十的學費,資助上限為港幣六萬元。

有關認可課程的最新列表已上載於教育局網頁,並不時更新,請參閱可獲發還課程學費的認可課程列表以作備考。

5. 兼收弱能兒童計劃

部分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有參加兼收弱能兒童計劃,「兼收計劃」的主要作用是為三至六歲輕度殘疾兒童提供加強訓練及照顧,為他們日後融入主流教育打好基礎。有關「兼收計劃」的詳情,請瀏覽社會福利署網頁:http://www.swd.gov.hk;對有關「兼收計劃」的查詢,可致電3107 2197與教育局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聯絡。

6.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在香港,兒童年齡在五歲八個月或以上(以九月一日入學時為準)而仍未就讀小學,均可參加教育局的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入讀官立或資助小學一年級。這辦法旨在免除兒童為忙於應付小學一年級入學考試所造成的壓力,以及對幼稚園教育造成不良的影響。教育局會依家長申請表填報的資料輸入電腦,按他們選擇學校的意願,分配學位給兒童。全部參加這項統籌辦法的兒童,均會獲派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小一學位。

7. 工作路向

為鼓勵幼稚園持續進行自我評估,教育局於2012/13學年修訂了質素保證架構。公眾和幼稚園仍可利用表現指標作為衡量幼稚園教育質素和水平的參考準則。新一輪的質素評核亦於同年開展,以進一步推動香港優質幼稚園教育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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